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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3 23:03:20阅读: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3年2月3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2月15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为6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5人(其中董事长胡精沛先生委托董事朱著香女士表决),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邹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2023年度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公司参股公司厦门东方万里原石有限公司签署《产品采购框架性协议》,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与公司参股公司厦门石材商品运营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材商品运营中心”)签署《业务合作框架性协议》,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与公司参股公司宝发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发新材料”)签署《业务合作框架性协议》,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鉴于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任石材商品运营中心董事,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董事邹鹏先生任厦门东方万里原石有限公司董事,已构成《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关于与宝发新材料的交易,公司子公司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持有宝发新材料34%的股权,系宝发新材料的第一大股东,并委派了成员担任其董事,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与宝发新材料的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本议案关联董事胡精沛先生、邹鹏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为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5,018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其他子公司对应文件由其《公司章程》规定的授权代表签署。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拟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18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现金管理,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理财额度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5.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鉴于公司本次会议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请公司于2023年3月6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BOB彩票。
4.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东方万里原石有限公司之产品采购框架性协议;
5.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石材商品运营中心有限公司之业务合作框架性协议;
6.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与宝发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之业务合作框架性协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3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2月15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天萍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如下: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拟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18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理财额度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4.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里石”)根据2023年度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参股公司厦门东方万里原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万里原石”)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与公司参股公司厦门石材商品运营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材商品运营中心”)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与公司参股公司宝发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发新材料”)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胡精沛先生、邹鹏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胡精沛先生、邹鹏先生须回避表决。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参照市场价格,交易内容及金额详见下表:
公司2022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由特定品种的石材荒料存在不可替代性及工程项目用量的不确定性导致。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象屿路88号保税市场大厦八楼E单元
主营业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关联关系说明:厦门东方万里原石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0%股权,鉴于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董事邹鹏先生任东方万里原石的董事已构成《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象兴一路25号安港大厦401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木炭、薪柴销售;选矿;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厦门石材商品运营中心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鉴于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任厦门石材商品运营中心的董事,已构成《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石英石、生产砂轮、切石;生产、切割和成型花岗岩和大理石、生产人造石等。BOB彩票
关联关系说明:关于与宝发新材料的交易,公司子公司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持有宝发新材料34%的股权,系宝发新材料的第一大股东,并委派了成员董事,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与宝发新材料的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和条件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2)交易内容:销售方(东方万里原石)向采购方(公司)出售石材产品作为生产原料;
(3)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2023年全年公司向销售方采购产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5)生效条件:本协议应由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后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需经采购方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在采购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代理采购:双方产生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应于提货验收后60-90日内支付货款;
(5)生效条件:本协议应由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后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需经采购方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在采购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4、与宝发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签订的2023年业务合作框架性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与乙方产生的石英石产品采购及委托加工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5)生效条件:本协议应由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后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需经采购方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在采购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为生产经营所必须,有利于保障公司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双方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资源优化配置的整体要求。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该类交易将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存续;且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线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线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从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看BOB彩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认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BOB彩票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胡精沛先生、邹鹏先生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核查我们发现公司2022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在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后,我们认为主要系由特定品种的石材荒料存在不可替代性及工程项目用量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东方万里原石有限公司之产品采购框架性协议;
12.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石材商品运营中心有限公司之业务合作框架性协议;
13.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与宝发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之业务合作框架性协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容支行、新联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5,018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申请授信主体范围主要包括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岳阳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中建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66.69%)、天津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67%)等。
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其他子公司对应文件由其《公司章程》规定的授权代表签署。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厦门万里石家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厦门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里石股份”)及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法人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18万元,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两家或者两家以上子公司为母公司同一笔融资提供担保,每家子公司担保额度均为主债权总金额,但是两家或者两家以上子公司合计实际承担担保责任金额之和不超过主债权总金额。
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法人担保额度及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中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的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有效期内,担保方式、期限将视公司、被担保方与合作金融机构的谈判情况而定,最终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对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经营范围:1)石制品、建筑用石、石雕工艺品、矿产品开发、加工及安装;2)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用石板材、异型材的生产、加工;3)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4)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五金交电、化工材料(化学危险物品除外)、机械电子设备、沥青、金属材料、家具、木材、汽车零配件、矿产品、土畜产品的批发、零售等(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酒类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砖瓦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耐火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石棉制品销售;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厦门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石材制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厂房、机械设备、汽车租赁。
天津中建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6.69%股权;日本心网株式会社持有其33.31%股权。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物清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家具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卫生洁具销售;地板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建筑用石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天津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石材工艺品、石雕品、建筑石材加工、制造、销售;石材安装服务。
天津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协议,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更好地利用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发展生产经营,为股东创造价值。
被担保公司资产状况较好,经营稳定,并且无不良贷款记录,同时公司向其委派了董事、监事、财务等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为其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可控;对控股子公司天津中建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持股66.69%)及天津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股67%)的担保,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但不存在资产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所需,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子公司的共同利益,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宜。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5,734.37万元(不含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9.59%。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理财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整体风险较低,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理财投资受到市场波动从而影响收益。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整体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及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023年2月15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理财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现金管理。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BOB彩票,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及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3年2月15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理财额度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及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线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进行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拟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4,686.01万元,明细如下:
注: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减值项目、金额以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BOB彩票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预计需计提的减值准备作了合理性的说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4,686.01万元,计入2022年度财务报告。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3,618.98万元,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人民币3,496.59万元。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次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均按公司应收款项减值准备之会计政策计提,主要原因如下:
石材销售结算与工程项目关联密切,受国内外新冠疫情、宏观经济环境、项目进展缓慢及客户整体资金状况等因素的影响,货款结算周期不同程度延长致使石材销售的应收账款账龄变长,同时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导致应收账款金额增加。
根据应收账款及减值准备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已对期末应收账款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认为应收账款整体风险可控,但应收款项账龄的变长及金额增加,客观上会导致应收款项回收风险加大,公司按会计政策计提的上述减值准备金额充分合理;同时公司管理层已密切关注到应收账款增加及账龄变长的相关风险,并展开各类必要收款措施,加强催收清欠力度。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石材资讯,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需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董事会认为: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2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3月6日(星期一)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6日上午0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6日上午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 2023年2月28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上述提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提案1、3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提案1、3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提案3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和本人有效身份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有效身份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回执(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证券投资部。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61012,信函请注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3年3月6日上午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3月6召开的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